一、债务人失踪找担保人要钱吗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之法律规定,若保证人于债务人失踪的情形下发现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存在,便享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然而,当债务人虽已失踪但仍具有实质性的财产存在,或债权人持有证据证实债务人的可用财产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或是债务人已经失去了偿债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拒绝承认自身应负有的保证责任。因此,追讨担保人还款与否,主要取决于债务
人失踪的实际状况以及保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约定。倘若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提出请求,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反之,若保证合同中仅约定了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判决,并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后仍然未能实现债务清偿之前,才能够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总而言之,是否应当向担保人索还欠款,关键在于债务人失踪的具体情况以及保证合同中所作的具体约定。若债务人失踪且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保证人或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若债务人拥有财产或债权人持有证据证实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债务人失踪怎么追回欠款
关于债务人失踪情况下,如何合理地追讨其拖欠的款项,这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若是债务人已经失踪超过了两年时间,那么就有必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布该债务人失踪。
在宣告失踪后,债务人的财产将被归于他的配偶、父母或与其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的其他亲属、朋友来管理和支配。
此外,对于失踪人所应缴纳的税费、债务以及应付的其他费用,也将会由这些代理人从失踪者留下的财产中支取并偿付。
其次,若是债务人失踪时间不足两年,则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在诉讼时效有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区间内,若因为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或是其他阻碍因素,导致债权人无法正常行使其请求权,那么在此期间,诉讼时效将会暂停计算。
直到阻碍其执行请求权的因素得以清除,诉讼时效才会重新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债务人失踪没有保证人怎么追债
当你面临债务方失踪且无担保人情况下追偿债务问题时,你应该考虑和实施以下几项有效的法律策略或步骤:首先,通过细致且全方位的方式进行调查研究以获得关于债务人财产的详细数据和信息,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名字注册的房地产权益、车辆所有权、银行账户及储蓄状况、金融资产以及其它可能产生生息收入的投资项目等等。为了进一步增强调查的有效性,你还可以尝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获取所需的情报资料。
其次,一旦掌握了重要的财产信息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你应当尽快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民事诉讼请求,以便请求法院作出最终裁决要求债务方全额清偿所欠款项。在正式提出诉讼之前,你需要精心准备并备妥相关的债权凭证,如借款协议、合同协议、转账汇款记录等等。即使在诉讼过程中,债务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仍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审判。一旦法院作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你就可以依据该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公开拍卖债务方的财产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权益。
与此同时,你还需密切关注债务方是否存在任何试图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此类行为,你可以立即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总的来说,面对这种复杂的债务纠纷,你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工具和资源,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7条,当债务人失踪且无可执行资产时,保证人享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益。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对债权人的保证义务。